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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创造暴利

2000-02-16 来源:光明日报 傅治平 我有话说

当代,经济学家与企业家大多认为:现在已经进入到微利时代,想一夜搬座金山回家的事情,只会在梦里演示。不过,这个结论后面还应该加上一个“但是”——因为网络上正在发生与今后还要发生的神话,否定了经济学家与企业家们预测的结论。网络神话告诉我们——

网络正进入暴利时期

最近,身边发生了这样一件事:几个网虫没事偷着乐,鼓捣了一年的一个小网站,注册了一家名字很漂亮的公司。只不过将虚拟主机换成了放在电信局里的实实在在的服务器,而他们的注册资金则是200万元。几个月下来,每月拿不足千元工资的网虫按股份分配,都变成了10万富翁——当然这还属于“虚拟富翁”,即他们的资本更多属于无形资产。

公司成立没有几天,几家大企业找他们谈判来了。这家愿意出资500万元,购买50%的股份,那家甩出800万元要将公司归于旗下;还有一家愿意投资5000万元,购买下公司的全部股份后,再给这几位创业者配一定的股份,以他们为公司技术骨干共同开拓网站的未来——“虚拟”企业迅速变得实在起来。按他们的协议中规定,创业者每人配股不少于1-2.5%,就等于他们拥有了至少50万以上实实在在的资产……

传统产业相对来说,由于生产的饱和,世界上绝大多数地区都成了买方市场,确实难有暴利而言。但是,新兴产业却不是如此。尤其是以知识、智力为核心的信息产业,其资本增值却是以几何级数激增的。网络上发生的神话,使越来越多的人对网络眼热心跳,在网上做起了发财美梦。

靠知识发财的时代已经到来

在去年上海的财富论坛上,有人讲过这样一句话:财富青睐对信息技术有所准备的人们。从发生在网络上的神话来看,最先掌握了信息技术,并懂得靠信息技术为自己创造财富的人,才能成为财富神话的创造者。所以,虽然信息业是当前具有暴利的产业,并吸引大量的淘金者,但是信息业的阿里巴巴山洞,只面向那些熟谙“芝麻开门”密语的人打开,其他人则不得其门而入,即使隔着门缝看到里面金光闪闪,也只能垂涎三尺而已。

网络神话告诉我们:今后要靠知识发财!谁拥有的知识多、知识新,谁的发财机会就要多,决不是看你在社会闯荡得多久,也不是看你在社会有多少关系,更不是看你资格多老。最近几年中崛起的富翁层,一个最明显的特征,便是年纪越来越轻,知识程度越来越高——财富属于拥有最前沿知识的人才。

适度的泡沫是必需的

在完全没有根基的地方,不靠炒作和诱导——制造一些好看的泡沫,又如何吸引有效的用户群呢?中国的网络发展,还处于幼稚阶段,如果等它成熟,恐怕要等几十年,网络发展好几年了,至今还只有800多万网民。要想发展互联网,不能不炒一下,制造一些泡沫,把更多的人吸引到网上来。我们一直说要扩大内需,其实吸引更多的人上网,是最有潜力的内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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